首页 > 资源保护
资源保护
中条林局森林资源“精细化管理资产化管护”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6-04-19 10:31:22    作者:台头林场

    为进一步推动我局“精细化管理  资产化管护”试点工作,按照晋林管发〔2016〕15号《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森林资源“精细化管理,资产化管护”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部署,4月4日,我局组织召开了“精细化管理  资产化管护”试点工作推进会。根据会议安排,现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森林资源“精细化管理,资产化管护”试点的指导意见》为总要求,以现有项目投资为依托,以本底资源调查和细化管理制度为重点,以综合规划为基础,建立一个保护、培育、利用三结合的森林资源管护新机制。
    (二)主要目标
    通过精准调查,详细摸清资源底数,建立一套完善的森林资源管护基础数据库。结合实际,合理规划,推动建立权责清晰,监管有力,保、育、用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精细化管护经营体系,使林场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达到增绿量、增面积、增蓄积、增景观、增效益的总目标。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林局成立试点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康福   
    副组长:吴应建  李成华  夏小岗  武红柱
    成  员:刘荣  贾振虎  车鑫贵  王永发  魏军红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天保办,刘荣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有:天保办、设计队、生产科、产业科、资源科。
    各林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加强对本单位“精细化管理 资产化管护”工作的领导,负责对本单位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领导组职责
    要按照《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森林资源“精细化管理,资产化管护”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审核和议定各林场试点综合规划,全面完成中条林局试点工作。
    (三)办公室职责
    1、安排和分解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
    2、协调有关科室和各单位做好试点管护站资源底数的调查和综合规划工作。
    3、指导各单位完成《森林资源“精细化管理,资产化管护”试点规划》的编制工作。
    4、及时向领导组汇报工作进度。
    5、指导各林场对森林资源“精细化管理,资产化管护”试点工作的实施。
    6、制定与“精细化管理,资产化管护”工作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
    7、完成领导组交办的与“精细化管理,资产化管护”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成员单位分工
    天保办: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安排做好试点区森林资源管护规划。
    设计队:负责组织安排试点区资源家底调查工作
    生产科:负责组织和指导做好试点区森林培育和林道规划。
    产业科:负责组织和指导做好试点区林下资源利用规划。
    资源科:负责组织和指导试点区资源数据审定。
    二、方法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试点管护站确定及试点期限
    按照由易到难、便于操作的原则,每个林场选择一个管护站作为森林资源“精细化管理 资产化管护”试点区域,要求试点区域面积一般不超过林场经营面积的五分之一,如管护站面积过大可选择一个区域为试点。试点期限一年半,自2016年3月至2017年8月底。
    (二)摸清资源家底
    各林场在资源科和设计队的组织安排和指导下,结合林地变更调查,以林保数据为基础,组织技术人员、管护人员完成林地现状调查:
    1、对试点区域进行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为:现地核实林保各项资源数据,落实天保、国家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小班和面积。
    2、调查可造林的宜林地、灌木林地;可改造的低质低效林面积;调查可补植和改造小块林中空地和灌木林改造面积。
    3、调查野生动植物、林下中药材、菌类等资源分布情况,可种植中药材林地的分布情况等。
    4、调查林地内偷砍盗伐、非法占用林地、森林灾害等现状(要有影像资料)。
    5、调查林道、围栏、管护碑牌等林业设施现状(要有影像资料);
    通过全面调查摸底,形成一套精准的林地现状档案资料,为“精细化管理,资产化管护”的实施作好基础。要求有图、有表、有影像资料。本项工作于2016年5月底完成。
    (三)编制综合规划
    1、调整责任区:综合平衡森林管护难度、森林培育任务、水系流域界限、可利用资源状况、管护设施建设等因素,可调整责任区界,重新划定责任区。
    2、参照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要求,以责任区为基本单元,编制试点区“精细化管理 资产化管护”综合规划,规划期限自2016年至2020年。主要内容包括:森林管护规划、营造林规划、产业开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上表上图,形成规范文本。各林场试点规划要于2016年5月15日全面完成,报局领导组审核,审核工作于2016年6月底完成。
    (四)管护人员选聘
    按照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设施管护为基础,集中管护与自主管护相结合、委托管护为补充”的森林资源综合管护体系,实行双向选择,按照划定的责任区数量选聘管护人员,原则上优先聘用现有管护人员,如增加责任区,可优先在本场或本局职工中选聘,或在长期聘用人员和当地贫困村民中购买管护服务。本项工作于2016年6月底完成。
    (五)现地交付,签订管护合同
林场试点领导组要组织有关领导、技术人员、资源监督员、管护员进行现地交付,签订森林资源管护合同。合同中要明确责任区范围、林地现状、工作任务和质量标准、薪酬待遇、明确禁止、控制或限制的事项和处罚方式以及林场的监管内容、措施和方式等。并附管护责任区图及森林资源现状台帐。试点合同暂签至2017年底。
    (六)管理与考核
    制定与“精细化管理 资产化管护”相配套的检查验收办法和考核办法,实行管护站日常监管、林场每月考核、林局季度核查的管理机制,各林场结合本场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细则,把日常工作与管护成效结合,量化评价,分期兑现,奖惩挂钩,切实提高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能力。于2016年7月底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精细化管理 资产化管护”领导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各成员科室要加强协调配合,安排和指导各林场按期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各林场领导组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要做好宣传,周密安排,创新思路,有序实施,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全力保障,组织技术人员按方案进度按期完成试点工作。
    (二)做好技术指导
    先选定1-2个林场做为试点,林局成员科室组成技术指导小组,重点对试点林场“精细化管理 资产化管护”工作进行现地指导,召开研讨会,认真讨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出初步规划,经局领导组审定,再在全局有序推进。
    (三)认真总结评估
    各林场在试点实施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总结试点经验、发现和处理好存在的问题,及时评估试点成效。要求各林场每半月向林局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2016年12月20日前向林局提报试点工作总结。林局将对全局“精细化管理 资产化管护”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省林管局。

相关阅读